用户服务协议

生效日期:以实际发布之日为准

欢迎使用案律通律所案件管理系统。在使用本服务前,请您(指注册、登录或使用本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授权人员,以下简称“您”或“用户”)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,特别是以加粗等方式提示的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条款。您注册、登录或使用本服务,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约束。

第一条 定义

  1. 本服务:指案律通运营方提供的律所案件管理 SaaS 软件服务,包括案件管理、客户管理、财务收款、审批流转、开庭与期限提醒等功能。
  2. 用户数据:指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录入、上传、生成的案件、客户、财务、附件等业务数据。

第二条 主体资格

您应具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主体资格,或系该所合法授权的人员。您承诺提交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法、有效,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。

第三条 账号注册与使用

  1. 账号仅限贵所内部使用,不得出借、转让、赠与或供任何第三方使用。
  2. 您应对账号项下的全部操作行为负责,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。因您保管不善导致账号被盗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您自行承担。
  3. 我们提供登录设备管理、异常登录提醒等安全功能,您应合理使用并配合做好账号安全。

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变更

  1. 我们按本协议约定向您提供本服务,并可能不时对功能进行优化、升级或调整。
  2. 为维护、升级服务,我们可能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,并将尽量提前通知您。

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

  1. 新用户可申请免费试用,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内的功能与配额以我们公示为准。
  2. 试用期届满后继续使用的,应依我们公布的付费方案购买;具体价格、期限、配额以官网定价页或双方另行确认为准。
  3. 服务费用支付后,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,不予退还。

第六条 用户数据与隐私

  1. 用户数据归您所有。我们仅在为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用户数据,并对用户数据承担保密义务。
  2. 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时,适用《案律通隐私政策》。

第七条 知识产权

  1. 本服务涉及的软件、程序、界面设计、商标、域名等知识产权归我们或相关权利人所有。
  2. 未经我们书面许可,您不得复制、修改、反向工程、出租、转售、传播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。

第八条 用户行为规范

您承诺并保证:

  1. 依法合规使用本服务,不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。
  2. 不上传、存储、传播任何违法或侵权内容。
  3. 不实施任何破坏、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攻击、爬取、反向工程、植入恶意代码等。

第九条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

  1. 本服务按“现状”提供。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外,我们不对服务的持续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。
  2. 因不可抗力、网络故障、第三方服务中断、黑客攻击、病毒等非因我们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服务中断、延迟或数据丢失,我们不承担责任。
  3.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我们对您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任何间接损失、可得利益损失不承担责任;我们的累计赔偿责任以您已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。

第十条 违约责任

  1. 您违反本协议的,我们有权采取警示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,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  2. 因您的违约行为给我们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,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

  1.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协议,修订后将在本页面公布。
  2. 您可随时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申请注销账号。我们亦可在您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。

第十二条 通知

我们可能通过站内信、系统公告、您预留的手机号或邮箱等方式向您发送通知,通知自发出时即视为送达。

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  1. 本协议的订立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  2.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我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

  • 电话:16602194908

(运营主体全称、注册地址等,请以实际注册信息补充。)